共学互促结对活动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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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不详 更新时间:2006-1-2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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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省气象局保持党员先进性 教育活动共学互促结对活动的通知
皖气先组发[2005]2号
各党委、总支、支部:
为加强交流,互帮共学,确保省局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卓有成效,决定开展局机关和局直单位基层党组织共学互促结对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共学互促结对单位:
机关党办监审支部—气科所支部
办公室支部----装备中心支部
业务处支部----省台党委
人事处支部---信息工程学校总支
计财处支部—后勤中心总支
法规学会支部—科技开发中心总支
老干办支部----人影办支部
二、有关要求:
1.共学互促单位要经常交流学习进度和学习经验,互相督促检查落实方 案的情况;检查个人学习笔记和支部学习情况。
2.局直单位要广泛征求群众对结对机关处室管理、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帮助局机关更好地改进工作作风。
安徽省气象局保持共产党员
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
二〇〇五年二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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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章录入:alex 责任编辑:alex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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