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强农村基层廉政建设 维护社会和谐 |
|
|
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不详 更新时间:2006-1-23 |
|
|
|
加强农村基层廉政建设,是先进性教育的要求,坚持用全新的理念、创新的思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,打造富有竞争力、创造力和战斗力的党组织,是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的根基。
一是按照新时期选人用人的标准选拔农村党支部书记。农村党支部书记是农村的“顶梁柱”。严格按标准选人、选出作风好的人做党支部书记,是新时期加强农村廉政建设的要求。采取从企业管理负责人中推,从有较高素质和干事能力的年轻乡镇干部中择,从有着较高威信的群众中选等办法,把一些党性觉悟高的经济能人、致富能人、理财能人、治乱能人推上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岗位。实践证明,党风正,民风才能正,民气才能顺,社会才能稳定和谐。
二是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、监督和管理。维护农村社会和谐,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。为此,要不断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,与时俱进,创新教育途径、方式、方法,把反腐倡廉教育与现代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、自我教育、综合教育相结合,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教育培训。
三是建立责、权、利相统一的目标管理考核长效机制。在党组织内部,按照“细化、量化、硬化、质化”的要求,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化,变“软任务”为“硬指标”。
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,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、民主参与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。在这一背景下,农村党员干部要学会运用民主法治的手段调整各种社会利益关系,善于在法制的框架内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,使农村群众既充分享有权利、维护权利,又切实履行义务、承担责任,实现和谐相处,共同发展。要深入实施问政于民、听政于民、议政于民、接受监督于民的“三政一监督”决策模式,搞好村务、政务、财务公开活动。要深入推进为民服务代理制,实现为民服务向生产领域、流通领域、科技领域和农村延伸,提高服务水平,促进干群之间的和谐,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。
|
| 文章录入:alex 责任编辑:alex |
|
上一篇文章: 没有了 下一篇文章: 坚持科学发展观,育人兴校,做人民满意的校长 |
| 【字体:小 大】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】 |